人壽保險有哪些種類?
 
根據保險事故的不同,人壽保險可分為死亡保險、生存保險和生死混合保險。

(1) 死亡保險。死亡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死亡為保險事故的人壽保險。按保險期間的長短,分為定期死亡保險和終身保險兩種。定期死亡保險,是指在規定的期限內,如被保險人死亡,保險人即給付保險金。如被保險人生存到保險期滿,就不給付保險金,保險合同因此而終止,也不退還保險費的一種保險,保險期間由保險當事人約定,可以是5年、10年、20年、30年等;終身保險,則不規定期限﹒給予被保險人終身保障,自保險合同生效之日起,不管被保險人何時死亡。

(2) 生存保險。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如果生存至保險期滿,保險人就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人壽保險。這種保險以被保險人期滿生存為條件,如被保險人中途死亡,則保險人既不給付保險金,也不退還保險費。現實中,純粹的生存保險很少見,往往是附加死亡保險或其他人身保險而成為混合保險種類。

(3) 生死混合保險(兩全保險)。生死混合保險是指被保險人無論在保險期內死亡還是生存至期滿,保險人都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人壽保險,通常稱為兩全保險,又稱之為儲蓄保險或養老保險。兩全保險是人壽保險中承保責任最全面的一個保險種類,因此保險費率也最高,既有保障因素,又有儲蓄因素,而且,儲蓄往往是主要因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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