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特種人員意外傷害保險”,能為國家公務員提供怎樣的保障呢? |
所謂特種人員,是指公檢法、工商、稅務、物價、市容和檢疫等部門的國家公務員。他們的工作具有特殊性,有時會遭受不法分子的傷害,為了弘揚正氣,消除公務員秉公執法的後顧之憂,太平洋保險公司推出了“特種人員意外傷害保險”,上述國家公務員都可以由所在單位向保險人集體投保。主要內容如下:
(1) 保險期限為l年,保險金額為5千-5萬元,由投保人自已選擇,保險費為保險金額的3 ,即每千元繳費3元,如果是還本保險,則保險費為30 。 (2) 保險責任分意外傷害和遭不法分子攻擊、報復造成傷害兩類。因意外傷害致殘或身亡的,可領取部分或全額保險金;因遭攻擊、報復致殘或身亡的,可以領取雙倍的保險金;公務員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因遭攻擊、報復致殘或身亡的,可以領取保險金額的50%。 如某區一位公務員,在執行公務時,被拒檢車輛撞倒身亡,此前,公務員所在單位為他投保了5萬元的意外傷害險,因此,他的老母,妻子和上小學的孩子,獲得了10萬元的保險金,基本上解決了今後的生活問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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